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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马斌 王文博
4月17日,凤凰网从《甘肃省供用电条例》和《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甘肃省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“新能源优先入网”,对风、光、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优先并网的要求进行了规定,为绿色陇电外送提供了法律支持。两部《条例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《甘肃省供用电条例》和《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马斌 摄
甘肃省工信厅副厅长、新闻发言人陶英平说,现行《甘肃省供用电条例》颁布于2006年,《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》颁布于2012年。在能源革命、电力改革、“双碳”政策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新形势、新要求下,现行《条例》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和省内电力行业发展需求。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,法律支撑不足、于法无据甚至与法冲突的问题逐渐暴露。
本次修订的两部《条例》紧密结合甘肃风光资源丰富的特点,针对甘肃建设高比例新能源送端电网需要,在电网规划科学布局,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。
陶英平介绍,结合甘肃省实际修订两部涉电地方性法规,有利于从法律层面为甘肃省能源转型发展提供依据,对促进甘肃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,提升甘肃省电力行业的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结合甘肃风光资源丰富的特色,在地方立法中首次明确“新能源优先入网”,为促进甘肃电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。
甘肃电网位于西北电网中心,是西电东送的重要通道、西北电力交换的枢纽,甘肃省电网的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不仅事关甘肃能源保障,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其它省市的电力供应。
近年来,甘肃省新能源发展速度较快。截至2022年底,甘肃新能源并网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,同比增长31.2%,较“十三五”末(2355万千瓦)增长近1500万千瓦,跃居全国第2,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;新能源发电量557亿千瓦时,占比达到28%,排名全国第2位;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7万千瓦。外送电量达到560.7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8.3%,属于高比例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型电网。